林京墨喝了口湯,回應道:“嗯。”
“下面便利店里有冰淇淋嗎?”
“有。”
“那我一會兒走的時候買一個去。”
盛景森給他夾了個西蘭花,“先吃菜。”
“你現在不能吃冰的,一會兒我再給你涂點藥,好了再吃。”
林京墨內心嘀咕:那還不是因為你咬的!
化悲憤為食欲,林京墨吃完自已手里的,又去搶了盛景森的盒飯。
“很好吃?”
哼!
林京墨覺得,之后這幾天不可以和男朋友住一起了。正好燙到嘴唇不說,還越養越差,現在都腫了。
嗯!
這幾天不可以再跟盛景森住一起了。
要是有一天喉結上有個小紅——
操!
忘了這事!
盛景森身上還有——
林京墨連忙將他轉過來查看。還好,盛景森今天穿的是一個高領衛衣,不低頭的話應該是見不著。
昨晚,盛景森實在是太過分了,沒忍住又咬了他幾口。還有一塊正好在喉結下方,要是穿之前的幾件衣服,一定會發現。
住在十一層,這下可不能說是蚊子咬的吧。
林京墨對盛景森今天的表現很滿意,欣慰的來一句:“辛苦了,男朋友。”
在“男朋友”三字上咬文嚼字,一字一頓。
男朋友明顯挺開心的,“我再給你抹點藥。”
“好!”林京墨乖乖等著“上藥師傅”,盛景森動作很輕,一來一回。藥膏治療效果還是算好點的,現在至少不疼了。好像也沒那么腫了。
雖然說是在談戀愛,但是林京墨不喜歡像其他小情侶一樣每天都黏黏糊糊,所以基本上除去盛景森偶爾會親自已,其他時間還是比較自由的。
雖然……但是,林京墨還是偷偷買了冰淇淋。
八月,正是進入三伏的好時間。
這個時間出來騎車,于歡真是聰明呢!!!
鄭蒙邊騎邊罵:“我真是日了狗了,我他媽跟你出來!”
于歡感受到了后方的惡意,拼命往前跑。
“于歡!我她媽殺了你!老子都快騎到高速公路了,你跟老子說導錯了!”
于歡一邊看著道,還要注意后面的追罵,“我他媽也不知道啊!許云搜的地址啊!”
許云連忙解釋:“放屁!就是于歡讓的!”
……
“別他媽吵了,怎么辦啊,也不能直接打車回去把車子晾著啊!”
于歡被追的氣喘吁吁:“內什么,我想想我在這有沒有親戚。”
“滾蛋玩意!”
“馬上天黑了,在晚一點時間就沒出租車了。”盛景森道。
于歡停下車子,“要不……”于歡語氣卑微又可憐,“我給你們發宿補,咱……留宿一晚街頭?”
鄭蒙厲聲道:“我他媽稀罕你那幾百塊錢?我要房子!有蓋兒的那種房子,懂?!”
“懂懂懂,別激動,別激動。”林京墨安撫道。
晚間,五人在不知名的小街邊上,拾起早些時候在路邊大爺發的美容院介紹,和自已衣服一起蓋在身上。
“本少爺長這么大,還沒有一天晚上是在街頭睡的!”鄭蒙縮了縮身子。
晚間,雖說是不刺骨的冷,但是也不比家里,五個打小錦衣玉食的小少爺,的確受不了這苦。
“還冷嗎?”盛景森帶了件外套出來,現在在林京墨身上。
雖是夏天的裝飾,但是披在身上總歸是會管點用的。
“不冷了,你呢?”
林京墨在他耳邊輕聲說道:“盛景森,偷偷靠近一點,不會被發現的。”
盛景森瞄了一眼三個閉上眼睛,看著有點哆嗦的人們,慢慢移到自已男朋友跟前。
這樣,就算是有人見到,也可以說是相互取暖。
好友申請:叮叮叮。
許云一個轉身,覺得陽光照的刺眼。慢慢想爬起身段,覺得有什么東西壓著,一回頭發現是鄭蒙昨晚上冷到鉆進自已衣服里了。
許云干脆把衣服直接給他蓋上,自已起身去找個地兒解決一下生理問題。
許云看了看表,現在凌晨四點多,許云猜只要鄭蒙醒了,一定會鬧著回歷城,不過也還好,玩了五六天了,也是時候回家了。
果不其然,不知是什么動靜把這四人都給吵醒了。
許云遠處就聽見鄭蒙在跟于歡對峙,當然,于歡可說不過他。
“老子現在就訂票,這窮苦日子你們愛誰過誰過,我要回家!”
“鄭蒙,你就算是現在訂票也得先騎到火車站啊。”于歡道。
“那那我不管,我就是要現在訂,大不了不要這破自行車了!”
鄭蒙真的屬于嬌生慣養的小少爺,從小到大許云自認倒霉的一直和他是同學,還都是同班同學,知道